商場與店面


要說困擾的話,哪一種情形比較讓人傷腦筋呢?

寫了一篇自認還算滿意(或是說在自己設立的評分表中至少達到合格以上分數)的文字,張貼在部落格,認真配合著文中內容提及的元素,花時間仔細翻找電腦D槽資料夾裡數量龐大的相本,一一排進了與文章相關的照片,就這樣心懷期待地發佈出去。

之後揀選該篇文章的其中一張照片當做封面(或類似封面的東西),節錄部分文字(大約三個段落),打開專門設計來縮短網址的網頁,將部落格文章過度冗長的鏈接網址製作成簡短版網址,把這些發佈在主流的社交網站上。

後者獲得了相當的關注,要說判斷準則,就是得到一些留言與按讚數,所謂社媒演算法下的互動或曝光成效。如此以為部落格的該篇文章應該也有不少人閱讀,那就大錯特錯了。

進入後台查詢點閱率,才發現點開鏈接閱讀的人與社交網站上的按讚數實在不成正比,所以只能做出以下總結:大多數人(或是自己的「朋友圈」)還是習慣速覽社媒的圖文,要下定決心點擊一個展開到其他頁面的鏈接,並且按捺著讀完一篇幾千字的文章,若不是覺得過於耗時費神,便是絲毫挑不起興趣。


若要進行類比,我想應該是旅遊期間逛琳瑯滿目的百貨商場的旅客,由於時間緊湊,大多都是走馬看花,瀏覽櫥窗;會踏進其中一家店面定睛細看玻璃櫃裡陳設的商品,不是早就有意購買,就是被品牌或廣告臨時攫住了眼睛。

有些店家門前聚集人潮,人們指指點點討論著櫥窗裡假人模特兒身上的霓裳,卻沒有幾個人會走進去消費一件單品,但這幅光景看在逛街的人們眼裡,或已成功引發了廣告效益。只不過身為一個經營者——無論店鋪賣家或網路創作者——最迫切希望的,可能還是願意掏腰包或花時間在你身上的人。

我們都是趕路的旅人,世界五花八門,揣在懷裡的時間很有限,除卻現實的業績考量,每一次交集或也可美言成一樁浪漫的奇遇。

在這個無遠弗屆的網海裡。


Comments

  1. 在社交媒体上图片的吸引力更大,的确是鲜少有人肯为了文字而点击进另一个页面。
    可能在社媒上也有想要点进链接阅读的念头,只是下一秒又被哪一个图片还是网络红人吸引去了吧。网络上的事物变换太快也是无法改变的。
    不过换一个角度想,也许是已经把部落格链接收藏到搜索引擎的书签里了呢?如果认真想阅读,途径也不止一个,决定权还是在自己手上。没必要太纠结~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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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也沒真的太糾結在這一點,只是突然想到關於這件事的弔詭特性,於是寫了這一篇。
      我想在這個時代還願意專心寫部落格的,應該也不會太計較閱讀群了吧,更多的是自得其樂的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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