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內容,閱讀這件事
有人主張閱讀的目的是為了汲取知識,所以不斷涉獵多種領域的書籍,從哲學、心理、企管到建築、中醫、理化,認真鑽研專精領域裡的專業知識。
有些人則認為閱讀應具備與看電影或打電動等同的娛樂性質,是一種寓教於樂的休閒活動,所以偏好推理小說、抒情散文、旅遊心得、短篇故事等,即使過目即忘也無所謂。
常常閱讀的我偶爾也會思考起這類問題,尤其當看到身邊的人們分成此兩大派系,一邊是鼓吹深度知識性的閱讀,一邊是倡導自由心證的閱讀意義。我會低下頭來,看著自己手中的那本艾倫狄波頓(Alain de Botton)的《無聊的魅力》或是哈莉森(A. S. A. Harrison)的《沉默的妻子》,然後思忖起這些閱讀帶給我什麼。
那麼,讀來幹嘛呢?
如果讀了遲早會忘光(或者至少忘了七成),無論是小說劇情還是硬知識,都會在你停止持續性接觸或使用下「淡出」(Fade Out)你的腦記憶體,曾經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又代表了什麼?
說到底,對於所有愛閱讀者而言,閱讀的內容其實並非重點,「閱讀」本身可能才是箇中焦點。
人類無法永續存儲龐大的資料,許多字裡行間的吉光片羽都會在時光的流動中被沖刷,但是就算再也無法一字不漏地背誦出所見所讀,那些從書扉中擷取下來的偉人名言或是歷史韶光,我相信都會沉澱在一個人體內,像是河床底下的沉積物,漸漸內化成一種人格上的底蘊。
因為閱讀這件事,必須具備沉著的耐力和集中力,你必須按捺著性子用雙眼跟隨著一字一句,靜默地理解靜默的文字背後鑲嵌的動態、甚至爆發性的思考契機。
因為閱讀,或許你沉默的肉身裡面,正在上演最劇烈的思想革命;通過不斷的辯駁與論證,它推翻你舊有的、根深蒂固的主張,新思維成功篡位佔領「首腦辦公室」,你從此改變看一些人事物的眼光。
至於內容物,就算從此忘了,你的思想模式也早已由自己的同意而確立,就像鑄鐵工匠打鐵趁熱,時光雖冷卻了你的熱忱,但也鍛造出不容輕易更改的形貌。
歡迎你捧起紙本書,暫時丟掉手機電腦,親身體驗閱讀這件最容易獲得樂趣的幸福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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