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塊的版圖

房東和她先生又在客廳裡大吵。

房東兇猛,口氣犀利,節節進逼不退讓;先生唯唯諾諾,畏畏縮縮,偶爾嘀咕回嘴一句,卻立即惹惱了太太,回以破口大罵,尖聲怪叫。

房子設計不優,隔音系統可說根本沒有。我一個人安靜呆在房裡,想不聆聽吵嚷的內容對話都很困難。

而夫妻倆明知還有別人在這個屋簷底下——說起來,還算是個全然的陌生人——卻也沒有避忌,毫不壓抑地叫囂,企圖叫得人盡皆知似的。

吵嚷的內容,不外乎是為了孩子、為了金錢、為了柴米油鹽、為了夢幻愛情之後隨之而來的現實層面。

孩子最無辜,夾在中間,被嚇哭了,哇哇大鬧。那魔音穿腦之聲像導火,更加引爆了兩個大人早已裝得鼓鼓的一肚子燃料。

吵嘴還真忙碌,一會兒要怒罵對方的不是,一會兒還要轉頭對著嬰孩,發根本不該發的脾氣,搞得心疲力又盡。

愛情皮層之下的現實肌理,往往長得不太順滑。而人們總是在看到精雕細琢的細皮白肉後,忘了覆蓋在底下的真皮組織。直到相處的摩擦揭開了表皮,才看到一幅血淋淋的肉身,然後驚嚇得落荒而逃。

連我這個旁聽者都受不了他們如斯爭鬧不休的日子,想逃離這間家,何況曾經誓守要一起度過接下來餘生的當局者的他們? 

雖然說,這個世紀,從彼此生命中退席已不再稀奇或困難,一切都可以快刀斬亂麻,處理得又俐落又乾淨,痕跡卻是怎麼樣也抹除不掉的。

最大一個相愛過的鐵證(如今儼然已成為新一代流行的“步入愛情墳墓的推手”,後來也變成了兩人沒辦法徹底斷絕往來的一條“接駁線”),便是生命才剛開始、由不得自己選擇、生命版圖就缺了一大塊的孩子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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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本文亦刊登於2017年6月19日的《中國報》副刊<諸家>版。

Comments

  1. 大人的世界 從小就聽多大人的世界

    長大後 不就如此嗎?天天吵天天鬧

    在我看來 兩方本身個性都不良

    小孩就在這環境中成長 真不捨?

    你真的在屋簷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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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的假的呀?

    你是租房子還是跟家人住呢?

    太無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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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租房子我想到了

    那怎麼辦?經常嗎?

    好無辜 真糟糕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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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當愛,蒙蔽了雙眼,

    相愛的人,活在愛的影子裡,

    當愛,被生活壓迫揭開了表皮,

    相愛的人,將赤裸裸的走出影子世界。

    如果,愛,沒有長遠的規劃和經營,

    愛,在面對現實的生活,

    變得多麼渺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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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嗯...相處是一門永遠修不完的學分



    不過, 有些吵吵鬧鬧...卻又代表了兩

    人的關係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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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吵閙當中彼此可以更加了解對方

    換個角度想

    吵也是一種溝通的方式

    只是不同的拴釋而已~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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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嗯啊 冷靜處理事情會比較圓滿點啦~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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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大人的世界真的很複雜!

    他還那麼小,

    就要蒙上一層陰影,

    真的很可憐!

    這樣就算了~

    說不定會讓他憤世忌俗都說不定呢!

    如果這小孩長大後不會想,

    罪魁禍首就是他的父母,

    然後小孩在反過來怨恨他的父母,

    真的是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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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他們真的好厲害!

    無視你這陌生人的存在,

    吵得沒完沒了,

    我相信,

    他們已經達到最高境界了,

    完全無視外人如何看待他們,

    因為心裡累積的憤怒已蓋過他們基本的尊嚴。

    唉...

    只能說,

    很悲哀。



    即使決定要在一起生活,

    必須攜手克服眼前所有難題,

    常為了小事而吵,無視孩子的感受,

    最好分開吧!

    別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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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最怕吵架

    每次夾在中間

    真的好無助



    東西想像時總是美好的



    當它真的來臨時

    唉...

    幻想破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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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大人的世界真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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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或許是要讓我們警惕吧!

    要我們不要變成這樣。

    或許是這社會讓她們變成那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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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好真實的經歷



    我每天夾在爸媽中間就夠頭痛了

    幸好我是個高中生



    如果是年紀很小的話

    心理真的會有陰影

    至少我就會有不舒服的感受



    你辛苦了 還要跟他們住在同個屋簷下

    受到別人家務事的紛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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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跟你說喔...



    我家鄉有一間夫妻經營面檔,我從小就是

    那裡的常客.那對夫妻只要生意好的時

    候,就會當眾云云大吵大鬧!本應該會嚇

    跑顧客的,但奇怪的是,他們的生意竟然

    越來越好!



    所以我在想,其實吵架本身并沒有害處.

    真正危險的,是當事人在爭吵以後怎麼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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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吵架如果能夠得到共鳴、能夠解決現況

    或者能夠說出心裡的話,讓對方了解你

    ~那麼吵架就有意義...但..如果只是

    傷害對方、傷害旁人、傷害自己~那又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有生命者的無知...

    無辜的人多無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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