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書


記得以前朋友生日時,我喜歡買書當禮物,在那個網路還不流行、臉書還未誕生的年代,我們對外汲取知識的管道,不外乎是來自一頁頁裝訂成冊的各類書籍文本。

買了當年在年輕人間最流行最具討論話題的藤井樹小說,或是後來又長大了一些,買了張曼娟、劉墉、吳淡如等勵志散文,甚至還一度買過靈修大師奧修的書,然後在書封內頁親筆寫上幾句祝福的話語,就這麼滿懷真心地送出去,交到壽星朋友的手上。

期待他們也能和自己一樣,熱愛扉頁裡的至理名言,跟我一樣醍醐灌頂,獲益匪淺。而這是當時大家都還在送衣服、鞋子、填充娃娃或是專輯時,我自認為最酷的生日禮物:奉上最寶貴無價的知識。

我記得從我高中開始,就收到不少書本作為禮物:好友送我《哈利波特與火盃的考驗》(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原文版(厚厚的磚頭書帶有英文書慣有的再循環泛黃紙質,捧在手裡沈甸甸的特別有份量);堂妹送我村上春樹的《村上收音機》;同事送我丹布朗的《失落的符號》(The Lost Symbol)原文小說以及陶晶瑩的《我愛故我在》。

這些以書當禮的經驗都讓我欣喜若狂,愛讀如我總是手不釋卷地埋首字裡行間,用全情投入的熱忱表達對這份物輕情意深的感激。

我就這麼以為,送書是一個至高無上的品味選項,直到後來我才漸漸體悟到,送書或許也是一種強蠻的學說推銷。

那是從我開始收到一些不是我平時特別習慣閱讀的書籍類型開始,雖然說我總是提醒自己要博覽群書,多所涉獵,但多年來的閱讀習性就像是生活飲食習慣一樣,早已或多或少地滲入了一個人的基底,而我無論是飲食還是閱讀都格外挑剔,只選讀自己偏好的文學筆調,而對於其他風格體裁或是另類鑽研的主題則難以深入。

然後面對送書人不時殷殷盼切地詢問我閱讀進度時,我才初次體會到那種彷如回到課堂上被督促溫習課本的心境,原來讀一本不是自己喜歡的書是那麼不簡單也不享受。

也因此,我後來藉此思忖,究竟送書是一種貼心,還是只是想要一展自己閱讀品味的炫耀?甚或是強逼別人咀嚼你推送至他們口中的霸道?

閱讀本是一種非常自我且主觀的行為,姑且不論不嗜文字者,在愛讀人眼中必有一套自己的衡量標準,去挑選符合自己口味和甜度的書籍,或許風行的文體可以堆砌一時的追捧,但要長久融入內在的閱讀樂趣,終歸還是個人最純粹的喜憎。

有時我也會矛盾地想,會不會因為自己不擅消化建築藝術或是財經分析而錯失了好多非常受用的學術理念?會不會就因為我單純讀不下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或是普希金的詩作,而腦袋少裝進很多文學巨擎的最高傑作?

但除非是自我意願,或是年歲、環境、歷練的改變,否則再怎麼鞭策自己去啃讀不屬於你的視野範圍內的作品,都只是徒勞。沒有和書中作者灌注的靈性通談,僅流於紙面的摘取,甚且讀得咬牙切齒、橫眉豎目,何必呢?

而送書予人,我得到的結論是,若不能精準抓到他們喜愛的閱讀類別,那還是考慮送張書券或其他物品好了,否則曲高和寡,不止辜負了自己的美意,也只會為書架埋葬多一枚不知何時才會碰觸的文學幽魂。



追伸:本文亦刊登於2018年10月9日《星洲日報》副刊<星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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