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島上的人——讀胡晴舫《群島》


讀胡晴舫的最新長篇小說《群島》,看所謂「七年級生」的莉蓮如何竭力尋找自己在這個時代的定位,又看出生在黃金盛世的李憲宏如何困惑於自己曾賣力拼搏的社會在新世代眼中淪為一座失落的離島。

一時間我有些理解李憲宏信誓旦旦的人格美德與道德優點,即使走進了當前這個科技主宰時勢的紀元,我仍篤信老派慢活醞釀出的底氣,用一種無藥可救的天真去等待某種石破天驚的改變;我從即時紛呈的這邊回望遙遠緩慢的那邊,以為自己更傾向於那邊的節奏與眼界。

可見到游離城市的厭世莉蓮她眼中擎起熾烈火焰爾又黯滅的迷惘,將找不到的隸屬感自訂為波西米亞態度,有時甚至說不上來自己究竟要的是一種優越但貧困的理想、聰穎但取巧的生活,還是出位卻功利的意圖,那種紛紛把一切推咎於時代和大環境的蠻橫,我又禁不住感到一絲熟悉與共鳴,恍然於並非我們不夠爭氣,而是社會結構的飽和與錯過轉型的機會留下的爛攤子;我挪動腳跟,又把自己從遙遠溫厚的那邊移到了迅猛尖銳的這邊。

《群島》主要借兩位不同世代的人物,刻畫出當網絡帝國侵吞社會公領域時發出的兩種聲音,胡晴舫尤其大量論述了臉書被普及使用的各種現象:當傳統的紙媒和電視媒體逐漸被21世紀蓬勃起來的社交媒體覆蓋,加上智能手機的推波助瀾,每一個涉足網路的個體都有權將其私領域搬上檯面,公諸於世,那條劃清公私的界限於是就變得愈發模糊不清。

好比曾經,我們在傳統媒體前「展演」時需求的儀式感,一旦來到貼近個人的臉書推特,便可能淪為一種裝腔作勢、一股裝模作樣,而第一人稱的發言權亦不再具備該有的權威,因為所有撒放到言論汪洋的內容都已經進入了公領域,成為一種共享資源,再經過各種轉述與時空隔閡,「詮釋權」成了當代人的一種基本公民權力:一個人從網路上公開表態的那一刻起,便默許了他者自由解讀和詮釋的權力。



這不禁讓我想起剛出道不久就紅透整個亞洲的日本歌姬濱崎步,在2000年的一次訪談中,針對自己的名氣說過這樣的話:「『濱崎步』不再是一個個人,而是一個組織旗下的商品。」

就像進入自媒體時代,所有的第一人稱都變成了第三人稱,我們既是自己也不再只是自己,我們展演生活,成為別的觀眾眼中的角色,我們既是創作者也是資源,我們的生活可以是私密而不欲人知的,也能夠是公開而充滿表演欲的。

有趣的一點是,胡晴舫在寫這部小說時跳脫了小說家的全知視角,打破了第四面墻,被文中的莉蓮指摘不該如此論斷她的人生,像所有其他社交媒體使用者那樣輕易給別人的生活做出一個粗糙的總結,或貼上一枚陳腐的標籤符號。

回頭審視,我們於是自問,作家難道不也像網絡用戶那樣,總是自行詮釋他者的故事?僅憑一些片面或個人經驗,便耙梳出一則用於滿足自我的道德寓意,一種變相的偷窺竊取。小說家用書寫定錨一個人的生命版圖,即使那個角色是作家虛構的,可若從角色的靈性視角發想的話,憑什麼執筆的他們就有如神一般的權力,表現出對他們徹底的掌握與了解?

藉由小說家與文本的此般弔詭思考,我們或許也能看出社群媒體和現實客體之間主從難辨的特性。

英國詩人約翰·多恩的名句:「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可放諸網絡時代,每個人早就自成一島,即使嘈雜喧嘩,那麼多孤島都被資訊浩瀚的洋流隔開,始終無法彼此挨近,合併成一片大洲,而只能是持續忍受暗潮潛伏其間的群島。



追伸:本文刊載於2020年2月9日《星洲日報》星期刊<讀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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