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忘掉刻意遺忘的痕跡


心一橫把花了幾個小時寫的日文文章刪掉。很奇怪,組織那些句子、套用最適切的文法、挑揀最合眼的語彙,試圖將心底的訊息翻譯出來,殺死多少腦細胞耗掉多少時間成就的一篇,往往只需一瞬念頭拂過彈指之間點下刪除即灰飛煙滅(但電腦輸出時代,還是有不少讓文字復活的方法,比如「Undo」或那仁慈地暫存30天才毀屍滅跡的回收垃圾桶)。

破壞永遠比建立來得輕易。

可破壞何嘗不是一件正面的事?尤其在這個充斥著呼籲「斷捨離」口號的減法人生裡,刻意的遺忘反而需要下一番功夫,與決意。

每一微秒都得以被數碼存儲下來的時代,我想起李清照的「才下眉頭,卻上心頭」,要忘不掉的話時時都能碾人意志,不需要「歷史上的今天」提醒,也無所謂抽屜裡窩藏的上個世紀的泛黃信箋,心一悸動就能悲從中來,耽溺失神;通常刻骨銘心與否都是我們自行編訂的,我們留了一個位置在那,不捨清空,像擱在碗櫃裡最深處那個小樽買回來的不實用玻璃杯。

你用影像收攝時光的遺容,我用文字悼念歲月的皺紋,我們那麼勤勞地蹲在那條湍湍時間之河的下游不斷淘洗,有時會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順利攢住了一段過去和一些人事,但說到底只不過是絆住了自己和幽靈般的他們,像「差點沒頭的尼克」,總是哀傷地穿梭在記憶的城堡裡。


才恍然原來曾經那麼賣力抓住的,竟都只是一場徒勞,像川端康成《雪國》裡喟歎的徒勞,還不如一開始的遺忘。

因為遺忘也需要時間才能成立。例如相比起惦掛了半輩子後才決定遺忘,青春烈焰時快刀一斬或許更無後顧之憂,不黏滯不牽絲,颯爽得教人懷疑他或她是否曾真心交付出自己。

遺忘也是相對的。我記住了你才明白自己快記不住他們的種種,我必須忘空了他們才有餘裕容納你。但怎麼可能忘空?你說。我想也是,於是我只好疊加更多當下的你來覆去過去的他們,才上心頭,揮以淡之。僅此而已。

所以我想我需要你的協助,為我提供大量的素材,若無法徹底斷空,那就容時間替我慢慢湮滅那些傾圮的帝國遺跡,風化成一條全新的海岸線。

反正30天期限一到,回收垃圾桶就會自動被倒空;更可能的是,在那之前,我們都已記不住自己曾試圖努力忘掉一個人的這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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