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和投稿


喜歡投稿,其實說到底是想被看見的。把生活光影轉印在文字裡,期待他者閱讀自己,透過閱讀來解讀揣測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或許是這個影音蓬勃的時代最老派的行徑——當這一代人都忙不迭地在鏡頭前聒噪著旅途奇聞、心靈哲思、人際關係或是職場軼事時,誰還存有耐性去讀懂你想說或不想說的什麼。

用影像偶爾露露面還可以,像客串一部雜劇般的玩票性質,但要作為主役敘述管道於我而言仍是個魔障,也許是我天生不擅面對鏡頭說話,更大可能是我因長期書寫而養出了「文字腦」,無法一氣呵成地吐出當我在寫字時那般順暢合理的內容。一開口就會破功,這我還有自知之明。

那天和一部落格友聊起自己高中時代參加的演講比賽,我說在我那個年代,校內三語演講比賽毋寧說是背稿大賽,只要把自己催眠成一台流暢的讀稿機,稍加些不夠自然的抑揚頓挫,就能成為師長評審眼中的優勝。如今回想,常被委派為班級代表的我並非演說功力卓卓,純粹只是「背功」了得,骨子裡其實是非常恐懼群眾的眼光,因此每一回踏上舞台,站在麥克風前侃侃而談時,我都是硬著頭皮皮笑肉不笑,甚至矜著雙腿不讓自己的顫抖過於明顯。

或也正是多次嘗試過在人前發表言論,卻無能樂在其中享受底下拋來的矚目與掌聲,便明白是自己個性裡閉俗內向的底蘊把我推往寫字的境地。而從自己埋首案前書寫的靜好時光中,我於焉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在與酣暢。原來寫字比說話更簡單,更細緻,也更有力量,那力量除了輻放出去,同時也迴向給自己。

但寫作與投稿有時是兩回事。自顧自的寫可以不必追究太多技法與格律,甚至邏輯不通、文字底氣薄弱到文學磁場紊亂亦不打緊,反正是像私密日記本的書寫,只為自愈自療自我宣洩;當你想要把自己的文字投遞出去,作為一篇成品開誠佈公發表於當前的媒體上,就必須對文字領域約定俗成的規則有一定的理解,允許編輯運用多年來積累的文學審美眼光去評判你的寫作,並承認他們的專業與自己的業餘之差。


投稿看似一場意有所指的隔空試探,在我看來也是一回心有旁騖的心理博弈。投稿人總摸不透編輯的神秘要求,每一次投稿可能都抱著一種實驗精神,在寄出自己的作品時又忍不住引頸期盼被認可;而日理萬機的編輯看盡千山萬水人情世故,在取捨的念轉中努力梭巡茫茫人海,冀望從中尋得一眼勾人的目光。

被投籃時只能捶胸惋惜,噫歎這一回出師不利;被錄用時的確歡欣鼓舞,回過頭來又開始揣想那一篇文字受到青睞的成因可能有哪些,下次應否揚長避短云云。等到某天猛一回神,才又驚覺素來心無罣礙的日常書寫竟招惹了那麼多顧慮與得失心,是不是偏離了自己寫作的初衷——那是投稿者必須自我叩問的另一層疑問了。

投稿多年,不敢說我對這件事有所心得,但除了錄用與否的回函外,偶爾會收到編輯用心寫來的寫作建議,告訴我一篇好的文章該注意的結構完整性,或是隨心漫談時可能陷落的窠臼。非中文系出身的我想像著,這應該就是中文系教授批閱寫作課學生的文章時會給出的提點吧。

寫作本來就是自由心證,投稿是嘗試把自己擺上檯面,接受眾人的批評指教,至於上不上得了檯面,有時需要一點運氣遇見伯樂,大多時候仍取決於一個人處理文字的嫻熟程度,不過若無緣示眾,我覺得也不必太糾結,就把寫字這件事回歸到自己和自己之間吧。


追伸:本文刊載於12月13日《星洲日報》副刊<星雲>版:

Comments

  1. 感觉投稿去报社的文字要被选中刊登是一件不简单的事呢,报社编辑就像是老师一样的工作,筛选每一位投稿者的文章。
    我小学时期也试过投稿小学生刊物呢,但是也被投篮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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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稿時被投籃應是家常便飯,至今我也常常被投籃呢。
      被投籃不打緊,如果夠勤勞,可以繼續嘗試挑戰,當做一種寫作的磨練或動力吧。
      不過若真要投稿就要大略理解編輯部的基本要求,符合【遊戲規則】。我認為有時未被錄用只是文字不符合報社或雜誌專欄的要求,並非自己不夠好——偶爾被投籃太多次確實會有些心灰意冷,這時只好這麼安慰自己哈哈。

      (我小學時還沒想過要投稿呢,是直到高中以後,小學時期還在沉迷漫畫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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